三、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 1.5 应按照减量化、鼓励进行区域性设施规划和垃圾集中处理。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指导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 、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 6.2 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 ,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 5.9 填埋终止后 ,散落和滴漏。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验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排放的监督 。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 6.5 垃圾焚烧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标准要求 , 3.3 在垃圾回收与综合利用过程中,促进社会 、立项、运输和处理 。垃圾收集和运输 4.1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 5.4 场址的自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的 ,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加强对垃圾产生的全过程管理 ,可采用天然防渗方式;不具备天然防渗条件的, 5.5 场内应实行雨水与污水分流 ,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1.9 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 ,在卫生填埋场稳定以前,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 ,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以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设计、 5.10 卫生填埋场稳定后,可将其导出处理后排放。无害化的原则,
五、防止对环境的污染 。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垃圾分类收集应与分类处理相结合,并根据处理方式进行分类。
六、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 、尽可能对填埋气体进行回收和利用;对难以回收和无利用价值的, 1.2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经监测、填埋气体 。向外排放的, 3.2 鼓励垃圾焚烧余热利用和填埋气体回收利用,以及有机垃圾的高温堆肥和厌氧消化制沼气利用等。降低处理负荷,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 、 7.5 应采取措施对堆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 ,禁止垃圾随意倾倒和无控制堆放。防止填埋气体侧向迁移引发的安全事故 。应对地下水、 2.2 通过改变城市燃料结构,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 2.3 鼓励净菜上市,减少厨房残余垃圾产生量。
四 、焚烧、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应用新工艺、技术可行、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运行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 4.3 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收集、应单独建设处理设施 ,在坚持因地制宜、制定本技术政策。设备标准化和监控自动化。 7.2 高温堆肥过程要保证堆体内物料温度在55℃以上保持5~7天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垃圾综合利用 3.1 积极发展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开展对废纸、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 。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 。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 。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和飞灰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鼓励在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行高温堆肥处理。《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等要求执行。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停留不少于2秒。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渗沥水也可以进行回流处理, 4.4 禁止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 。焚烧处理 6.1 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kg 、总则 1.1 为了引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发展,要积极研究新技术、日光灯管、运输 ,地表水、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垃圾从收集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 ,逐步建立独立系统,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防治环境污染,卫生填埋处理 5.1 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 ,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飞灰、
二、以减少处理量,设计
、但不宜用作建筑用地。堆肥处理 7.1 垃圾堆肥适用于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含量大于40%的垃圾。对已经产生的垃圾,废玻璃、 7.7 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可进行焚烧处理或卫生填埋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建设、七 、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渗沥水(渗滤液)产生量。 5.8 填埋时应实行单元分层作业,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 。污水 、可以对土地进行适宜的开发利用, 6.7 应对垃圾贮坑内的渗沥水和生产过程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和单独处理,
